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重点产业集聚区的通报
(许政[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带动、产业培育、基础配套、机制创新,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发展速度大幅提升,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10个产业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1372亿元,增长65%;实现利税165亿元,增长63%。为推动产业集聚区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全年综合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10个重点产业集聚区进行通报表彰。奖励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各120万元;奖励襄城县产业集聚区、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各100万元;奖励长葛市大周产业集聚区、东城区产业集聚区各70万元。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