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政〔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37号)、《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10〕3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豫财农改〔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驻马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为基础,以政府奖补为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和《驻马店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稳步推进。重点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保证农民群众直接受益,防止盲目攀比。三是全面推进,重点投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在全面推开工作的基础上,选择“两委”班子强、工作基础较好、村民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给予重点支持。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村民议事过程、项目审批过程、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程序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