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技术含量较低、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或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设备、材料等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但要通过提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防止恶意低价抢标。
对于技术复杂、性能标准特殊、投资规模较大的招标项目,可实行综合评估法。
(十)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的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只能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的参考因素,需要参与复合评标基准值计算的,一般应采取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调整系数的方式形成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值后参与复合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调整系数的具体范围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下浮不能导致低于成本。
(十一)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招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十二)规范技术标设置。属于技术复杂、性能标准特殊及较大的工程项目,可设置技术标,但应当规范技术标的内容,并适当降低技术标的分值及浮动幅度。其他项目一般不设置技术标评审内容,对确需设置的,原则上采用符合性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采用施工图包干招标,与中标人签订总价合同。
(十三)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在开标7日前公布,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
招标控制价一般不应上调或下浮。对市、县本级的政府投资项目或共同投资项目,可根据项目概算或预算下浮一定比例,具体下浮比例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下浮不能导致低于成本。
(十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除按《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外,均按《
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
(十五)创新招标方式,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分离评审、无记名技术标评审、计算机辅助评标等形式,逐步实现网上投标和网上评标。
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管理制和项目法人专业化、独立化,逐步实现管建分离。
五、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
(十六)推行项目信息预告制度。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指定媒体上预公开招标项目信息,使潜在投标人能够提前了解项目情况,有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