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遂平嵖岈山乡灰山矿区
该矿区位于嵖岈山乡赵庄村、小王庄村,由于多年开采形成的废矿石、土料堆放及开采形成的陡岩、矿坑在汛期很容易形成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矿区石料厂塘口、厂房及附近村民组群众。
除上述12处主要地质灾害区(段)外,我市仍有不少地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如确山任店镇天目山萤石矿区崩塌、泥石流隐患区,遂平和兴-舞阳县枣林地裂缝发育区,上蔡、正阳等县的砖瓦窑场崩塌隐患等。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铁路局、旅游局、气象局等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遵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防治措施,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驻马店市地处我国地势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的过渡地带,高差悬殊,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主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9月份。因此,依据我市气候特点,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政府换届情况,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需进行人员调整的要及时调整。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要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和以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国土资源应急平台建设,确保一有灾情,应及时到位、处理高效。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能延伸到乡(镇)国土所,对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要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察。各级建设、水务、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务、交通、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逐个登记建卡,6月中旬前编制完成本辖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同级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同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