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漯政办[201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推动漯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位副市长将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分管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副秘书长随时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研究办理。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前须报分管副市长审定。
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注重求实求效,保证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等,健全承办工作网络,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沟通情况,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原意,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保证质量作为主导思想贯穿办理工作始终,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率。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应予解决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在建议提案办复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抓好落实,并即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政府督查室通报最新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