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11]38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分解台账》(漯人常办〔2011〕8号)中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的事项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对照自身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同时,请各责任单位积极与市人大相关委(室)沟通联系,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做好配合和衔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分别听取专题报告并审议办理情况。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
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4月)
1.关于漯河市市级预算外资金2010年收支决算(草案)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关于市区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5.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6.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6月)
1.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2.关于市级教育部门部门预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市级卫生部门部门预决算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3.关于涉及房地产业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征收管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森林法执行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