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涉及我市的2011年省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专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1年河南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2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的2011年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予以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实施城市新区建设千亿工程,以城市新区居住功能组团连片开发和产业功能区配套基础设施、重大交通、生态水系建设等为重点,突出抓好483个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其中焦作新区、南阳新区和漯河新区分别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完善城市新区规划体系,2011年上半年完成洛阳、平原、焦作、许昌、南阳、漯河等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编制,9月底前编制完成产业发展等重点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旧城区改造。全面推进中心城市城中村改造,推动城中村转变为城市社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创新开发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2011年启动33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力争完成投资590亿元,改造完成城中村面积2500万平方米以上。重点推进沿街连片旧住宅和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争取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整治旧住宅和商业街区面积490万平米。各地要加快城中村、旧住宅和商业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谋划、包装、运作,完善配套设施,吸引开发商参与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交通建设,以完善中心城区路网体系为重点,加快城市快速通道建设、打通断头路以及客货运站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中心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推进县城道路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形成产城互动、布局合理的路网结构。重点建设城市综合交通项目442个,完成投资430亿元左右。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4.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扩能增效及升级改造工程,加快省辖市、县(市)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适应城市规模扩张的需要,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收水范围;积极推进省辖市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11年建成2010年中央投资支持我省的64个污水处理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中水生产35万吨、污水管网400公里以上。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完成县(市)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