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融资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全市新增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合计完成173.4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获得“河南省融资五强省辖市”荣誉称号,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融资目标是171亿元,其中新增贷款106亿元,资本市场融资65亿元。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融资工作,根据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测算,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1年融资目标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新增贷款目标
1.市直:新增贷款40亿元。由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银监局负责落实。
2.县区:新增贷款70亿元,其中:卫辉市5亿元;辉县市20亿元;新乡县16亿元;获嘉县2亿元;原阳县4亿元;延津县4亿元;封丘县2亿元;长垣县17亿元。
(二)资本市场融资目标
1.市直:资本市场融资20亿元。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工信、商务、建设、城建、房管、卫生、人行、市投资集团等部门负责落实。
2.县区:资本市场融资50亿元,其中:卫辉市3亿元;辉县市10亿元;新乡县9亿元;获嘉县2亿元;原阳县3亿元;延津县3亿元;封丘县3亿元;长垣县7亿元;红旗区1亿元;卫滨区1亿元;牧野区3亿元;凤泉区2亿元;高新区1亿元;新乡工业园区1亿元;平原新区1亿元。
二、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和市有关本部门要高度重视融资工作,提高融资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融资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融资工作责任制,把融资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人员。人行、银监局要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组织做好银企对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信贷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做到早考察、早申报、早投放。
(二)拓展融资渠道。要适应当前宏观调控的新形势,加强银企合作,及时有效的做好项目推介工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千方百计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做好多渠道融资工作,积极开展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培训,掌握各种融资手段,充分利用首发上市,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城投债,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融资,产权转让、股权转让,金融机构直投、场外交易市场融资,并购重组融资,BT、BOT,金融租赁、典当、拍卖等融资手段,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