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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前井下共有49个电话分号,井下固定场所已占用42门电话,并全部接入程村矿井的程控电话交换机,能够实现与矿调度室直接通话。目前能满足井下通讯的要求,但因程村矿井所有回采工作面均需采用全覆盖底板注浆加固,在底板加固过程中,要求每一个钻场均有直通地面的电话,工作面按1500米长度计算,每个工作面需要设计钻场30个,需要施工避难硐室20个。如果按两个工作面同时进行底板加固,需要在现有电话分号的基础上再增加100门。
  对通讯系统的扩容和完善工作需在2011年7月底之前完成。
  责任单位:辉县市政府、程村矿井。
  (六)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目前程村矿井正在使用的自救器为防护时间1小时的过滤式自救器,数量能够满足井下人人佩带的需要,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通知》中规定,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在2012年1月27日后将禁止使用,该矿必须在2011年底前将正在使用的过滤式自救器全部换成隔绝式自救器。
  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10.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时,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1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米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41号)文件规定,紧急避险系统必须在2012年12月底之前建设完善,投入使用。因此需要在2012年底前,将第五联络巷改造成永久避难硐室,并保证在2012年底前改造结束。第五联络巷位于集中轨道下山与集中胶带下山之间,距副井底1360米。第五联络巷全长56米,已全部用φ3500mmU型钢圆棚支护,有效面积可达150㎡。永久硐室内需将压风管路、水管、通讯电话、照明等全部接入,需专门进行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底前,该矿要成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保证紧急避险系统始终处于正常选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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