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金项目管理
(一)项目管理
整合后的项目管理仍以原项目主管单位为主,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负责人负责制、实行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政府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市里考核、县里管理,确保整合后的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整合后的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2.各乡镇对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整合后要实行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报账制管理。每月向县级资金整合办公室和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拨付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月县级资金整合办公室向市级资金整合办和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拨付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建立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群众、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检查监督体系,实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检查、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检查监督工作,保证整合后的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级成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晓然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贾祥聚、市委农办主任刘思江、市财政局长熊西庆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农业局、教育局、体育局、水利局、广电局、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环保局、科技局、移民办、文化新闻出版局、计生委、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资金整合办公室,负责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贾祥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统筹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主管副职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抽调,实行联合办公或集中审核。为切实做好资金整合工作,市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晓然兼任,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贾祥聚兼任。根据资金整合需要,定期不定期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组织召开由相关单位参加的资金整合联席会议,研究安排解决资金整合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相应机构,加强对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
(二)科学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是实施资金整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央、省项目申报指南将项目科学地纳入年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