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政办[20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努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王生芳等3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17个)
1.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新乡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3.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新乡市国家税务局
5.新乡市地方税务局
6.新乡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
7.新乡市财政局
8.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新乡市房产管理局
10.新乡市水利局
11.卫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2.辉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3.新乡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4.延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5.长垣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6.红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7.牧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32名)
1.王生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2.朱涛 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
3.王惠霞 市卫生局监督科科长
4.韩云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5.陈铁良 市环境保护局法规信访科科长
6.张向阳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
7.任洪宾 市气象局法规科科长
8.陈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
9.刘丰收市水利局水政科科长
10.张晓华 市国家税务局法规科副科长
11.何翔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12.张志强 市工业信息化局优化企业环境科副科长
13.张新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科主任科员
14.刘鸿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15.王守波 市司法局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副主任科员
16.洪红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