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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四、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供应总量
  通过对2011年度市本级供应潜力分析,结合各方面用地需求和往年土地供应状况,确定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340.259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3.2744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6.23%;存量建设用地216.9855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63.77%。
  (二)供应结构
  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住宅用地为197.6114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27.8598公顷、棚改房73.4072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公顷96.3444),占计划供应总量的58.08%;工矿厂储用地为103.3961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0.3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39.2524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1.50%。
  (三)空间布局
  2011年度市本级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分布于各个市辖区及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突出了新区发展用地需求。从空间布局看,卫滨区66.9991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9.69%;红旗区110.3868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2.44%;牧野区51.5584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5.15%;凤泉区39.23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53%;高新区43.5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2.78%;工业园区28.576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8.40%。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城市规划和发展方向相一致,与实施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和产业聚集区发展相一致。空间布局更加注重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区域发展、重点区域发展和产业聚集区发展,计划指标向城市新区、市区东南和城乡结合部作了适当倾斜。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体现关注民生思想,大幅度提高了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将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提高至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加大主导和优势产业用地供应,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保障产业聚集区和功能区的土地供应,以确保具有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的产业项目落地。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编制计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提高了各类用地的投资强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通过盘活企业低效利用土地、加大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力度,促进土地整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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