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新政办[2011]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新乡市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市本级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0〕81号),依据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年度储备计划等,结合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待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及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用地需求,市国土局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共同拟订《新乡市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调整结构、突出转型、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更加注重改善民生、重点区域和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及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落地,确保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基本满足需求,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努力实现保障有力、供应及时,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目标。
三、计划编制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编制供应计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及时下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新政文〔2010〕218号),成立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启动2011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为强力推进计划编制工作,市政府组织召开由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及国土、规划、住建、房管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各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上报了用地项目需求材料,市国土局依据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的用地需求,认真调查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研判预测用地需求形势,确定供应计划指标,拟订《计划》草案,并及时征询各方面意见,对《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