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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拆除复耕时间安排:2011年5月1日— 6月15日拆除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两高一资”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以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用地搞非农业建设的项目一律拆除。
  拆除复耕标准:按照新乡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有关复耕标准的规定,由当地国土部门主动与同级农业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拆除复耕到位的地块逐一核查、登记、签字、盖章,确保耕地图斑面积不减少,耕作层不低于50公分,达到基本耕作条件,并填写《县(市)区卫片图斑耕地认定登记卡》、《县(市)区图斑认定人员名单》汇总上报市卫片办。
  3.其他整改事项
  (1)对已取得征、转用批文、而未取得供地批文的建设项目,在各项税费、手续材料到位后,尽快办理供地批文。
  (2)对2010年度已上报用地报件但不能取得2010年度批文的项目,应当列入整改范围。
  (3)对整改范围以外的违法用地行为,作为个案查处,按照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4)对列入补办用地手续范围的用地项目,不能够按时取得批文的,列入拆除复耕范围并限时完成。
  (三)数据上报
  1.电子数据时间安排:2011年6月5日前上报内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
  2.纸质报表
  时间安排:2011年6月10日前
  上报内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纸质报表。
  (四)督查督导
  时间安排:2011年5月1日— 6月15日
  市政府、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跟踪各阶段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和督导,通报全市工作进度,并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市监察局同时启动效能监察。
  (五)初步验收
  时间安排:2011年6月5日— 6月15日
  验收内容:上报数据核实和整改计划完成情况
  验收方式:根据上报数据,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互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拆除复耕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全面工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六)迎检准备
  时间安排:2011年6月15日—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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