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依据
  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南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文〔2011〕13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为卫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依据,认真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方法与步骤
  (一)摸清底子,明确任务
  时间安排:4月底前
  1.摸清底子
  利用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以及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图斑、逐宗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确定本辖区内违法、合法、伪变化及军用土地图斑的数量、面积、位置、地类、使用手续办理情况,分别计算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的比例、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和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按要求填写有关表卡,并及时上报。
  2.明确任务
  在澄清底数后,对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对不同情况进行甄别的前提下,按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的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拆除复耕违法项目用地和补办手续建设项目清单。市政府根据全市总体情况,在各县(市)、区整改计划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分别下达整改任务并予以监督。
  (二)整改查处
  1.补办手续
  时间安排:2011年5月1日— 6月5日
  补办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的违法用地项目,依法处理到位后,于5月20日前完成组件并上报省国土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