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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重点工作的最后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新乡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2011年度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符合市情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制定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2011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着力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从根本上保障我市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5.6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推进大学生参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2.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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