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新乡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九小”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商品批发市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强力推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孟钢为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吕书文,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茂营为副指挥长,公安、工商、文化、安监、教育、消防等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具体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发动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等人员广泛参与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全面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全力清剿“九小”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商品批发市场、建筑工地等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政府各部门广泛参与,督促整改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关停查封一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违法违规场所,确保开展整治的各类场所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出租房屋的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明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全面清除;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得以杜绝。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问题全面得以整改。场所从业人员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公示牌明确,临时消防水源充足,员工集体宿舍配备消防器材合理。通过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市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