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制度。严格实行对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制度,每年不低于25学分,其中市区不低于30学分,并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挂钩。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实施公共卫生人才梯队建设计划。选拔培养30名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选送20名公共卫生领域的优秀人才赴海外进修。积极培养青年骨干人才,多渠道拓展海外培训途径,探索培养国际化公共卫生青年专业人才。
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制度。充分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及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搭建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平台。逐步建立初级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订相关倾斜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充实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发挥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支撑功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和在岗技能培训。完善职后继续教育,逐步改善专业人员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养体系。健全培训管理机制,推进本市国家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和上海卫生监督员培训实践基地的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轮训和实训工作,建立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定期考试制度,加大卫生监督专家高端型和基层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上海百名“名中医”工程,推进“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引进和培养30名中医领军人才。实施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紧缺专科人才和杏林新星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中医临床骨干人才研修项目,遴选一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建设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统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学术传承团队。
加强社区中医药工作,探索建立中医预防保健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推广中医诊疗适宜技术。到201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人员占全科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大力开发培养卫生紧缺专业人才
加大卫生紧缺专业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实行院校培养和职后教育并举,扩大全科、护理、急诊、儿科、康复、检验、病理、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紧缺和薄弱领域专业人才的培训规模,逐步扭转部分领域人才长期紧缺的局面。到2015年,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43上升为2.7-3.0,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由0.66上升为0.7人以上。综合性医院和儿科、精神科等专科医院全面配置医务社工人员,在岗医务社工总量达到400-500名,医务社工持证上岗率达100%。结合院前急救事业发展的趋势和实际需求,逐步探索建立急救员制度。积极推进培养护理员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