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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发展目标

  围绕上海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的战略目标,完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机制与环境,促进卫生人才的均衡发展,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卫生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素质与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建设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卫生人才队伍,造就一批具有亚洲一流医学水平,具备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能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卫生杰出人才。为加快本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上海市卫生人才“十二五”规划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统计口径属性2015年目标值
1、千人口执业医师数常住人口预期性2.25~2.3
2、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常住人口预期性2.7~3
3、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常住人口预期性0.7
4、三级医院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构成比-预期性≥98
5、二级医院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构成比-预期性85%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构成比-预期性85%
7、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构成比-预期性65%
8、医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构成比 预期性80%
9、疾病预防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构成比-预期性70%
10、卫生监督机构人员中本科及以上构成比-预期性85%
11、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构成比-预期性95%
12、二级、三级医院主要管理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构成比-预期性95%
13、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约束性≥95%
14、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二级学科-约束性≥95%
15、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达标率-约束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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