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带“*”为必备项,任何一款必备项不符合的,除该款不得分外,整个大项也不得分。
二、质量管理(130分)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内容
| 核查要点
| 核查方法
| 评分细则
| 标准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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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
| 1.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2.各部门、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确。
| 核查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核查人员花名册、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及社保缴纳情况;查看是否制定各部门职责范围。
| 该项分三款,每款分值20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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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技术文件
|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应技术标准、规范应齐全。
| 1.企业是否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各种技术标准规范等是否齐全。
| 核查是否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对照附录B查看各项制度是否齐全,对照附录C中核查各项标准规范是否齐全。
| 该项分三款,每款分值20分,逐款考核,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扣20分,附录B中制度缺一项扣1分,附录C中标准规范缺一项扣1分。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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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计量
| 计量器具必须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试验设备上应有清晰的计量标识,并有有效的检(校)验证书。自检自校的仪器设备建立自检自校方法,并留有自检自校记录。所有计量设备应有计量台帐和管理制度。
| 1.检查在用检验、计量设备是否有检定合格证书;2.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3.自检自校的仪器设备是否留有记录。4.所有计量设备是否都有计量台帐;5.是否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 现场查看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检定合格标识,核查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自检自校记录;核查计量设备台帐及设备管理制度。
| 该项分五款,每款分值6分,逐款考核,发现一项设备有检定证书无检定标识扣1分,无检定证书无标识扣1分,检定证书过期扣1分,无自检记录扣1分,无计量台帐扣1分,无设备管理制度不得分。扣完为止。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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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验条件(150分)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内容
| 核查要点
| 核查方法
| 评分细则
| 标准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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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检验人员要求
|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或换发的相应检测项目(方法)检测员证方可上岗。
2.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站点(含同一公司的不同站点)。
3.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不得同时从事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两种检测工作;5.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的持证上岗人数均不得少于3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1.检测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2.人员年龄是否符合要求;3.人员是否兼职;4.人员是否同时从事不同检测工作;5.人员数量及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 核查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及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等。
| 该项分五款,每款分值8分,逐款考核,发现1人无上岗证/年龄不符合/兼职/同时从事几种检测工作扣1分,人员数量及职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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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管理要求
| 1.建立健全各项试验规章制度;
2.有必要的现行试验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
3.有齐全的试验原始记录及各类试验统计台帐;
4.具备砂、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常规项目检验以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抗压、抗折、抗渗检验能力。
| 1.各项试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2.技术资料是否齐全;3.各类试验台帐是否齐全;4.常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 核查各项制度是否齐全,对照附录C中查看各项标准规范是否齐全。对照附录E查看原始台帐。核查常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 该项分四款,每款分值7.5分,逐款考核,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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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仪器设备要求
| 1*.试验室必备仪器齐全。
2.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定期检定,并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在用试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应达100%。
3.每台试验仪器设备都应有操作规程,台帐和档案。
4.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应能保证试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并有干湿温度计和设有必要的恒温和恒湿设备;标养室有自动温湿控制仪。
| 1.必备仪器设备之一缺少或损坏的,试验条件考核不得分;2.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3.仪器设备是否都有操作规程和台帐及档案;4.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标养室温度、湿度是否满足要求。
| 对照附录A核对试验室必备仪器是否齐全;查看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实地查看仪器设备是否有操作规程及档案;对照附录D查看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标养室干湿温度计,看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
| 该项分四款,每款分值15分。1.必备仪器之一缺少或损坏的,试验条件考核不评分;2.没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及出厂合格证的设备不得分,每缺一项扣1分,计量检定合格证过期扣2分。3.操作规程缺一项扣1分。4.温湿度不符合、记录不齐全,发现一处扣2分。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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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场地要求
| 企业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水泥及混凝土的标准养护室,且面积不少于30m2,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和外加剂等的专用留样室,且面积不少于15m2 。
| 1.标准养护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2.留样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 实地查看
| 该项两款,每款分值10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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