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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安排,按照《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管理办法(修订稿)》(附件1)的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3月2日至3月23日。
  二、申报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单位领导重视专利工作,专利工作有一定基础;
  3、以前未参加专利试点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
  4、优先考虑吸收中关村园区企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北京市专利试点的单位,应当填写《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2),并于2012年3月23日前送交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并发送电子版(《各区县专利试点工作联系方式》见附件3)。
  2、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在本区县(包括园区)发布专利试点通知,并于3月30日前将试点单位申报材料及试点单位汇总表报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 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区县申报的具体情况,审核确定参加2012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单位名单,并于2012年4月初发布。
  四、试点内容
  1、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开展对试点单位的相关培训、考核工作;并根据专利试点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在知识产权咨询、培训、开展专题研究等方面给予支持。
  2、区县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区域试点单位的申报、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市知识产权局要求组织好专利试点企业的总结验收工作。
  3、试点单位通过参加培训、建立健全制度等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2)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
  (3)开展针对主管领导、专利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的专利培训,培养一批“五会”(包括:会检索、会申请、会管理、会保护、会经营)专利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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