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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农民科技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洛阳市农民科技培训领导小组”,副局长孙清良任组长,人事科教科科长郭胜利和农广校校长马会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事科教科,具体负责协调全市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各单位也要明确专职领导,安排专人负责。

  2.明确责任。农民科技培训作为农业局为民办理的三件实事之一,是市局今年的重点工作,培训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单位(详见附件1)。为保证顺利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市局要与各业务培训单位签订农民科技培训目标责任书(样本见附件2),目标责任书要装入培训档案,纳入农民科技培训考核。各业务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2012年主要责任目标,尽快分解到各县(市、区),分解到每一名专业技术干部,明确责任,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向一级负责,使每个培训单位、每位技术干部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从而保证培训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全年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3.建立培训档案。局属各单位要专门建立农民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参加培训学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村组、联系电话,并由学员签名(详见附件4)。同时,为每位技术干部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其开展培训的时间、地点、专业、内容、人员情况,并将其做为培训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4.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实行农民科技培训月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及时上报培训信息,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培训情况与培训进度月报表(见附件3)报市局人事科教科(电子邮箱lyrsk786@163.com)。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市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通过查阅培训档案、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评分表等方式进行。并于每月末定期出农民科技培训简报,上报督查情况,通报全市进度。

  5.做好示范引导。市局将在各县(市、区)选择10-15个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农民参加科技培训积极性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基地化农业科技培训示范点,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的试点示范,突出重点,狠下功夫,努力打造2012年度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亮点与精品,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6.建立激励机制。市局将成立农民科技培训考核小组,依据《洛阳市农民科技培训考核办法》(见附件5)所列的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对各县(市)、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对考核先进的,市局将在年终予以奖励;对工作敷衍塞责、培训效果差的县(市)、区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和来年的项目申报挂钩;对消极工作、应付了事,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和其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挂钩,从而营造出一种干事创业、积极投身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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