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总结验收,市农业局将全面总结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日常事务。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制定下发各专业整治方案,安排部署好各部门工作。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和完善本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按计划、分阶段对本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评估考核活动,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加强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定期向市农业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材料要全面系统。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请各县(市)区于3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联系人:李向军,联系电话:0379-63330995,电子信箱:nyj713@163.com)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各地在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制定应对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附件:
洛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