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产品禁用药物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产地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违法使用得到禁止,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基本掌握重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区域的重点养殖品种质量安全可追溯以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初见成效。
(2)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二是开展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为重点的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治理,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三是加大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公开曝光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采取检打联动措施,严厉查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四是深入开展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排查,进一步摸清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五是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重点养殖水产品在重点地区的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局水产科牵头,市渔政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具体负责。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局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牵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市园艺站具体负责。
4.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三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四是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五是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积极鼓励各级农业部门办大案、办要案,完善大案要案奖励激励机制;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七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八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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