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湘发改社会[2011]354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关系到医改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实施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配套改革,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全科医生的良好氛围,确保完成规划目标。
附件:湖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规划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
队伍建设实施规划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对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作用,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加快建设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 号)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概况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近年来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得到大力推进。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加大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县级医院291个,乡镇卫生院2390个,村卫生室44390个,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健全。全省共有59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