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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备耕春播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备耕春播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2]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做好今年备耕春播工作,及早抓好春耕生产,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备耕春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备耕春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实化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备耕春播生产,确保政策、资金、技术、服务“四到位”。各级财政、农牧等部门要尽早拨付支农资金,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农业实用技术、设施农业建设尽早落到田间地头;水利、民政、扶贫、工商、供销、气象等部门要立足本单位职能,认真做好“三农”服务,解决好广大群众在备耕春播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备耕春播生产顺利进行。金融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放贷手续,切实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灾区和贫困户备耕春播生产的贷款支持,确保不误农时。

  二、强化农资供应,确保备耕春播生产顺利推进。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全力抓好化肥、农药、农膜等春耕物资的调贮供应,保证及时足额到位。种子部门要认真搞好各类作物种子供应工作,特别是要搞好杂交油菜供种工作,保证用种数量和质量,稳定市场价格,确保用种安全。同时,结合实际,储备一些晚田作物种子,保证旱情应急需要。农机部门要及早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确保农机具按时按需到位,使新购补贴机具在春耕生产中发挥作用。

  三、密切关注旱象,牢固树立防旱抗旱意识。去年秋季,我省大部地区降水偏多,较历年同期多近3成。但入冬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1~5成,气温同比偏高1~2.5℃,东部农业区部分地区及贵南、共和等地已出现轻度干旱。据气象部门预测,今春我省东部农业区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少1~5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水利部门要立足抗旱,管好、用好现有水库、涝池、集雨窖等蓄水设施,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确保春灌顺利进行。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旱情、墒情的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前做好春季人工增雨准备工作,出现旱情后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确保春播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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