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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商贸业物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二)发展农产品专业物流。以服务城市消费为重点,以物流配送为主要形式,着重发展农产品专业物流。积极推动“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工作,围绕粮食物流园区、农产品物流园、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畜产品加工园区等一批有专业特色的物流项目,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加工、储藏、配送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建立顺畅高效、便捷安全、服务全省的农畜产品物流体系。推进蔬菜直销店建设,鼓励有序设立周末直销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

  (十三)提升公共仓储能力。各地区根据资源优势和产品特点,分类建设不同类型的仓储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库、保鲜库、冷库等仓储设施的升级改造,特别是在农产品主产区配套建设保鲜库、冷藏库等储藏设施,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储藏保鲜能力,带动农产品均衡上市,不断增强我省重要商品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商品储备对稳定供应、平抑价格的功能,形成稳定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为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积极培育,提高商贸物流企业竞争力

  (十四)培育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2-3家国内外大型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引进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保护和振兴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老字号”和“名优品牌”,提升我省商贸流通业的整体经营水平。鼓励对传统商贸物流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大型专业商贸物流企业。

  (十五)加快大型物流企业聚集。依托西宁朝阳、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格尔木和德令哈四大物流园区,科学布设专业化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加快形成规模较大、集聚度高、特色鲜明、辐射力强的商贸物流业集聚区。培育10家大中型综合物流企业,鼓励省外大型物流企业建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或参与物流园区建设与经营,形成规模效应,提升物流业的整体功能,建立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流业集约化发展格局。

  (十六)努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努力培育大中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管理和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仓储、货运等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支持工业企业物流业务对外分包,促进物流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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