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落实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肇府办〔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落实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肇庆市落实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肇发〔2011〕15号)等以及中央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水利防洪除涝建设,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对治洪治涝提出的新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在继续加强对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以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薄弱环节的防洪除涝建设,完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启动实施,立足前3年,力争3年明显见成效、5年大见成效、10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2015年底前,按规定时限完成国家专项规划内的15条中小河流治理,8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1座中型、6座重点小(1)型和86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2宗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建设任务。完成省专项规划内的17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建设,完成景福围加固工程、封开县南丰镇防洪工程建设,争取启动肇庆市城区河湖联通工程建设。其中到2013年,采取提速建设措施,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5条中小河流治理,8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1座中型、6座重点小(1)型和1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宗大中型病险水闸和2宗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