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老年人社会管理
1.推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加强村(居)委会和党支部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老年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设立老年协会的城镇和社区达到95%以上、达到80%以上。
2.加强对老年人力资源的管理。建立老年人才档案和信息库,实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化、有序化、合理化。开发和培育老年人才市场,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才参与社会的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老年人才信息服务中心,发展健康老年人志愿者队伍。
3.关心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在落实“六个老有”的同时,结合老年人思想实际,积极探索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式、新途径。发挥基层党支部、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作用,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时势政治学习,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
4.建立新型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家庭、社区、单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形势发展和老年群体出现的新特点,探索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的新形式。
5.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科学研究、公益事业、社区文化活动等社会事务和社区工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鼓励和支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自助和互助活动,努力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协调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我市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积极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使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
(二)建立健全多渠道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重点在老年服务设施、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
(三)加强老龄宣传和科研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宣传活动,营造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声势和氛围。加强敬老文化建设,将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城乡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老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和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作用,不断提高老龄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对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各级老龄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