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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2012年十件惠民实事责任制的通知

  (八)启动星湖水质整治。加强星湖科学规划和保护,加快实施星湖截污和引水工程,切实改善星湖水质,净化、美化星湖环境。(由李天副市长牵头组织,市水务局主办,市环境保护局、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协办)

  (九)加快绿色肇庆建设。建设生态景观林带2.1万亩,新增投放100台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节能减排,打造绿色生态屏障,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投放由刘惠祥常务副市长牵头组织,市国资委主办,市交通集团协办;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由李天副市长牵头组织,市林业局主办)

  (十)启动“幸福社区”工程。以“六个好”为标准,创建38个幸福社区,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改善社区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由李天副市长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办)

  二、建立报告通报制度

  (一)各主办和协办单位要积极沟通配合,协办部门在每月1日前要按照各自分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主办单位,由各主办单位综合后(主办单位两个或以上的,由排名第一的主办单位负责综合)在每月3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由市政府督查室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对十件惠民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三、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汇报,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督促进一步落实。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并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执行落实不力,造成工作贻误的,要进行分析解剖,实施问责。

  (二)市政府及时报请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报告,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根据十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和涉及的问题,适时提请市人大、市政协监督落实。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主办部门要尽快会同协办单位制订各事项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目标,量化考核,并于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时,将领导审定后的方案于2月15日前报市府办公室(督查室),以便市政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各主办单位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具体负责,切实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各协办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力促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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