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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肇府〔2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郭 锋(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刘惠祥(常务副市长):分管财政、金融、税务、人事、劳动、社会保险、国有资产、安全生产,负责肇庆新区工作。

  关 鹏(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包括办公室机关、经济研究、政府顾问团、法制、信访、应急管理、纲要办、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粮食、工业、能源、内贸、信息化、通信、统计、物价、旅游、星湖风景名胜区、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协管编制、监察、审计工作;联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商联工作。

  李 天(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供销社、民政、人口计生、地震、人民防空、气象、残联工作;联系共青团工作。

  郑剑戈(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司法、消防、人民武装、打击走私工作。

  范汝雄(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住房管理、房地产开发、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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