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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食药监办〔2012〕32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2012年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2012年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省2012年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主题,落实保障“两个安全”的工作任务,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按照广东省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重点检查产品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材料(如可植入人工乳房)、介入器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如心脏起搏器和心电诊断仪器)、第三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超声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婴儿培养箱、试管婴儿培养液、医用贴敷类医疗器械产品。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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