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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食药监办〔2012〕1号)


各地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自2011年9月23日广东省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本药物样品备案系统)试运行以来,目前各地试运行情况平稳,省局针对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个别问题对备案系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决定自2012年1月9日起基本药物样品备案系统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药物样品备案系统正式运行后,登录地址与第二次试运行地址一致,各相关用户用各自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并依照《基本药物样品备案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可在登录系统后在帮助文件中下载)

  二、基本药物样品备案系统正式运行后,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对样品进行备案和管理。

  三、省局信息中心和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各地使用的基本药物样品备案系统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帮助。各相关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发生的问题及疑问,可以直接与省局信息中心或系统开发工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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