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情况排查阶段(3月至5月)
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分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三)打击整治阶段(3月到11月)
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产品,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至明年1月)
总结经验,建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效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广东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打假专项行动。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需要。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打假工作责任,组织认真分析制假售假特点规律,提高监管人员识假辨假能力,抓住关键,严格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互通信息,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要开展明查暗访,准确掌握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新信息、新趋势,对制假售假行为进行认真分析,早部署、早行动、打准打狠。各专项行动需要省直有关部门配合的,由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三)加强执法监督
各地、各专项行动负责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严防、严查、严处,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查源头,打窝点,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分子。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产品制假售假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发现重大案情和制假售假源头,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要加强对专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售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假冒伪劣农资“坑农”事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对在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包庇纵容制假售假、向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