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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1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抓好以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为主的造林绿化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造林任务。按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做到规划、设计、施工相一致。优化造林模式,增加混交林、乡土树种造林比重。实施合理的整地方式和造林组织形式,推广先进适宜的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将任务落实到县、乡、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小班,确保四月底前实现年度造林任务大头落地。二是实施好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关于2011年通道绿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新政部署〔2010〕1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济东高速、大广高速、京珠高速、107国道和大外环的补植补造任务。完成“3010”工程绿化任务,构建城市外围地区森林生态带。巩固完善黄河护堤林建设,构建沿黄生态涵养带。注重绿化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构筑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为一体的生态廊道绿化体系。三是实施好村镇绿化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全市369个重点区域和重点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点抓好围村林建设,切实抓好庭院绿化、“四旁”植树,带动村镇绿化整体上水平。按照新型农村社区绿化标准,积极推广生态景观型、生态经济型、生态防护型和生态旅游型四种绿化模式,构建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社区绿化品位,确保新型农村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四是实施好生态防护工程。辉县市、卫辉市要抓好山区绿化,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改善植被和生态现状,构建太行山地生态区。六个县要重点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减少风沙危害,调节气候,涵养水土,构建平原生态涵养区,建成粮食生产核心区生态屏障。要重视县与县、乡与乡交界处农田林网建设,消灭林网空挡,提高林网控制率。五是加强森林经营。组织实施好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积极推动森林经营工作,对高速、国道和省道2006年前营造的密度在3×3米以上的杨树护路林及其他重要部位开展摸底调查,逐步进行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
  (二)抓好以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为主的南太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新造林700亩、补植补造4000亩、整地500亩、育苗300亩;完成景区道路3公里,登山步道5公里;完成森林公园展馆及与之相协调的景点设施建设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成污染企业关闭、搬迁、治理任务,力争森林公园规划区内污染企业治理工作大见成效。启动凤凰山森林公园西山矿山治理一期工程,利用南水北调弃土资源,填土150亩,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加强凤凰山森林公园核心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确保在四月底前全部完成义务植树或绿化费缴纳任务。积极争取矿山遗迹保护、矿山植被恢复等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力争招商项目有较大突破。积极申报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提升森林公园文化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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