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0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京体社字〔2010〕14号)
各区县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燕山体育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骨干队伍的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状及实际情况,市体育局经研究决定,将推荐组织符合晋级条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2010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10月24日-31日
二、培训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10月24日8:30
报到地点:首都体育学院交流中心宾馆(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三、培训对象
符合《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有关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所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推荐,市体育局审核批准的人员均可参加培训。
四、培训人员要求
(一)取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3年以上,并一直坚持从事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二)已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中注册。
(三)组织或参与过市、区县级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工作。
五、培训内容
根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培训大纲》要求,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际工作需要,教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学规定的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和体育健身方法等。
六、名额分配
根据各区县、各有关单位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情况,将培训名额按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七、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