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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创建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创建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政文[2011]42号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长垣县产业集聚区被国家工信部授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被河南省工信厅确定为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被河南省工信厅确定为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研究决定,对长垣县产业集聚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产业集聚区再接再厉,不断创新进取,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壮大产业集群规模,推动产城互动发展,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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