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围绕提升水平、拓宽领域、打造高地的要求,以构建重大产业基地、优势企业集团、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依托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吸引中央企业来我市投资,推进产业和行业资源整合,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以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市属企业以产权合作和项目合作为重点,中央在新企业以扩展规模、提升水平、建立区域业务中心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我市与中央企业在六大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合作。同时,努力在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四)发挥优势,积极对接。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园区和生产要素优势,尽快明确合作对象和目标,加强与中央企业项目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优势,为各县(市)、区和企业提供投资和项目信息,帮助疏通渠道,促进顺利对接。市属企业要按照自身发展战略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着力与中央企业开辟新的合作领域,落实合作项目,努力发挥带动和表率作用。中央在新企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向总部汇报,争取总部进一步扩大在我市的投资规模,上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重点项目。通过积极组织、主动对接,力争在签约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取得较大进展。
(五)优化环境,搞好服务。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大型投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企业兼并重组和产权合作项目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促进企业战略重组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优惠政策。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央企业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中央企业扩大投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我市与央企合作的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市属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体系。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宣传优秀典型。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新乡市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