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一是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按国家规定设置中小学校。2011年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布局调整工作。小学向新型农村住宅区集中,原则上5000人左右设1所完全小学;初中向乡镇所在地和产业集聚区集中,原则上每3万人左右设1所初中,5万人左右的乡镇可以设两所初中。二是制定《新乡市加强城市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把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及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新开发和旧城改造住宅区,开发商按建筑面积缴纳配套中小学建设费,专项用于配套中小学建设。学校建成后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切实做到配套新建、扩建中小学校要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纳入到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的目标考核中,“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四是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用足用好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力争到2015年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有条件的地方为成建制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一是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教师补充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对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编制。二是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切实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2.5%的比例在教育事业费中给予专项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中小学校要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师德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实施名师工程,促进学科教师梯队式成长。坚持开展技能大赛活动,促进青年教师锤炼式成长。三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四是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源的调配力度,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逐步扩大交流比例。加大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任教。五是提高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启动农村教师安居工程,每个乡镇要在本区域内规划建设一个园丁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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