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贡献突出企业的决定
(新政文[2011]63号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经济社会呈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经济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坚持依法诚信纳税,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地方级税收收入贡献突出的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24户企业给予表彰。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
新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绿都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孟电集团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
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
新乡市天玺置业有限公司
辉县市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