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防洪预案和工程抢险方案修订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当前河道情况,充分考虑小浪底水库拦沙后期运用等因素,针对不同级别的洪水和不同的险情分别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县以上防洪预案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分别制定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电力供应、灾民安置、卫生防疫和物资保障等方案预案,并落实保障措施。
(三)抓好防汛队伍建设,搞好军民联防。各地要按照黄河防汛责任书的要求,抓紧组建、调整充实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并逐一登记造册,明确工作职责。汛前,要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开展技术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县、区)、乡(镇)防汛指挥人员的培训。要搞好亦工亦农抢险队、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汛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期拉得出、上得去、抢得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积极与当地驻军联系,主动介绍工程情况和防汛抢险技术,加强军民联防,进一步完善军队、地方、河务部门“三位一体”的军民联防体系。
(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物资储备仍从国家、社会、群众三方面筹集。国家专备防汛物资、设备,汛前要进行清点核实、保养维修,确保其完好。群众备料按“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落实料源,登记造册。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储备防汛料物。
(五)落实各项度汛及防守措施。沿黄四(县、区)要根据工程普查结果,限定时间处理水沟浪窝、獾狐洞穴,消除隐患。要切实开展涵闸安全检查并落实防护措施,确保汛期涵闸安全。
汛前要明确巡堤查险带班干部,并对其开展技术培训。汛期突出查险、抢险两个重点,建立严格的巡堤查险、报险责任制。在洪水偎堤时,各级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黄河巡堤查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群防队伍日夜巡堤查险,必须做到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工程安全。
对贯孟堤、太行堤上修建的小型涵闸,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防洪安全”的原则,明确防守责任人,制定防守方案,并报有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办公室备查。穿堤铁路、公路路口,由其主管单位制定具体防汛措施并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检查督促。
(六)落实滩区、滞洪区迁安救护措施。近年来,我市黄河滩区群众的防洪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当前防汛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各级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迁安救护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洪水发生时的受灾群众迁安救护工作。主要领导要对迁安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基层责任制的落实,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县、区)、乡(镇)和村。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迁安救护预案,要针对黄河滩区流动人口增多的新情况,认真排查,落实迁安措施。洪灾发生后,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卫生、医疗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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