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黄河防汛工作;负责全市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制定新乡市黄河防汛工作方案;负责提供黄河雨情、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技术培训、演练和调度,协助搞好群众防汛队伍培训;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日常管理、补充和调配,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各类工程险情抢护方案制定,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制定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大功、北金堤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做好引黄供水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区河渠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掌握城市防汛情况;组织城市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市区卫河、人民胜利渠、西孟姜女河、赵定排的防洪安全,做好卫河西孟入卫闸和饮马口闸的调度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制定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境内公路及所属设施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安全防汛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设施防汛抢险,保障道路畅通,确保防汛抢险、防疫、医疗、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的及时运送,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交通工具;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并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及时抢修临时道路,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及防汛车辆顺利通行;负责水运交通、水上浮动设施的防汛管理;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按照市防指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路过桥费。
市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好防汛抗洪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砂、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抗旱设施正常运用;协同防汛抗灾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工作;紧急情况下,制定交通道路管制方案,必要时实行抢险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
市教育局:负责作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师生的防汛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师生安全转移。
市民政局:制定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方案;负责洪涝灾害情况的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洪涝灾情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口径,分头上报);负责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组织黄河滩区、蓄滞洪区运用时群众安置及生活救济工作;配合市水利局、河务局、财政局及地方政府做好蓄滞洪区的运用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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