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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1年黄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防汛抗旱任务
  2011年我市黄河防汛抗旱任务:确保花园口站发生22000立方米/秒及以下洪水时大堤不决口,确保设防标准内河道工程不跑坝,遇超标准洪水时做到有准备、有对策;洪水漫滩时,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若运用北金堤滞洪区,确保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四是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新乡黄河水资源,在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引黄灌区抗旱用水需求。
  根据国家对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的要求,沿黄四县(区)要在制定常规防洪预案的同时,还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防汛抗旱职责
  我市黄河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一)行政首长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负总责,建立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1.贯彻防汛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全面部署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2.组织开展防汛宣传发动,培训防汛队伍,筹集社会料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协调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恢复,保证汛前本地区内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进行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组建防汛督查组织,建立督察制度,督促本地区防汛抗洪工作的开展。
  4.研究制定防洪预案,并按照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巡堤查险、工程抢护、迁安救护等工作,调动本地区人力、物力有效地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5.洪灾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置、卫生防疫、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本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本单位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和抗旱设施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市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主要防洪抗旱工程;负责防洪除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拟定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点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中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蓄滞洪区的度汛、水毁修复工程计划的申报和审批;负责市本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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