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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服务跨越发展。要跳出体育看体育、立足全局谋体育、围绕中心干体育,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服务。自觉将体育工作与我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立足体育,服务全局。充分发挥体育的特有功能,把办好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与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结合起来,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方面作出贡献,实现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体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进行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依靠体育科技的进步,依靠体育教育的发展,依靠体育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不断发展和壮大体育事业。

  --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城市与农村的体育发展,加大对农村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协调促进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现代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处理好眼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等关系,实现体育事业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提升福州体育的软实力。通过体育促进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塑造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三、发展目标
  (一)群众体育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促进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扩大体育人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500人以上,每万人拥有15名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民体质与健康水平有较大改善,绝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家标准,部分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老年人口体育服务逐步健全,实现90%的行政村建立老年人体育组织,老年人体育人口达70%以上,老年人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加大对农民、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投入,定期举行农民、少数民族体育竞赛,提高农民、少数民族健康水平和运动水平。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提高残疾人运动技术水平。

  (二)竞技体育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借举办城运会之力,进一步调整完善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方向、布局和策略,扩大项目规模,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做大做强田径、游泳、举重等基础大项,突出优势项目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不断挖掘潜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的潜力,消除空白项目。力争在2014年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在2015年全国第八届城市运动会、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2014年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和2012年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努力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夯实业余体育训练基础,做好发现培养优秀体育苗子工作,全市少年儿童体育训练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其中市体校、市体工队达1000人以上,县区体校达1000人以上(每所80人以上),传统校达2000人以上(每所25人以上),逐步形成“市有重点、县有优势、校有传统”的体育训练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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