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加强宣传培训。要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以案说法、手机短信、警示标牌、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车、乡村集市等宣传阵地,营造严防森林火灾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高火险期,县级以上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高火险公告、禁火令,主要负责人要发表电视讲话,进行森林防火全民动员。各级自然保护区、高火险区、进山通道、城市面山、坟山等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和密度,涉林景区要悬挂森林火险五彩旗;林区乡(镇)要把《林农防灭森林火灾安全手册》发放到户,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普及到人;对违规用火行为和典型森林火灾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和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营造严防森林火灾强大声势,形成强有力的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格局。
四、全面强化应急处置。要加大火情巡查监测范围和密度,充分发挥卫星监测、航空巡护、地面巡护、了望监测的立体监测作用,全方位、全天候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火情频发区实施重点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乡(镇)人民政府、重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统一、归口管理的火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森林火情。森警部队、森林航空消防和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高度戒备、就近驻防,驻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预备役部队和民兵也要作好应急准备,并继续加强地方与部队、地面与空中协同配合,做到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集结、主动出击,做到重兵快速安全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投入和支持力度,“三三”制财政配套经费不得少于省级投入,森林防火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确保基层预防、扑救、保障 3大体系建设和日常防灭火工作顺利进行。2012年内,要全面完成县级专业扑火队和州(市)级应急扑火队组建任务,每个Ⅰ级、Ⅱ级、Ⅲ级火险县及森林防火重点单位、重点乡(镇)要分别组建 60-90人、30-60人、30人、20-30人、15人的专业扑火队。州(市)、县(市、区)、乡(镇)、村4级要依托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救灾大队、民兵等力量,分别组建不少于300人、100人、30人、15人的应急扑火队,并按照不少于 50万元、30万元、5万元、2万元的标准储备防扑火物资,保证有足够力量应对森林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