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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2012年起,在全市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采取分阶段、分比例的方式逐步推进。2012年全市新建多层和小高层、高层商品住宅全装修竣工面积占到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达到50%和30%,2013年达到100%。2012年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及农民安置房等)全装修竣工面积占到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2013年达到100%。

  (二)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的基本模式

  新建住宅全装修分为菜单式装修、全装修和集成式全装修三种模式:

  1、菜单式装修:由房产开发企业提供由不同的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和设备配置组成的成套方案,供购房者选定后,统一装修。

  2、全装修:由房产开发企业按照统一的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和设备配置,提供统一标准的装修;但在主材的色彩上住户可以进行不同的选择。

  3、集成式全装修:由房产开发企业按照统一的装修设计,将集团化购买、一体化装配施工和专业化的系统管理等贯穿整个实施过程,实现部品(件)工厂化专业生产,现场干作业的要求。

  四、新建住宅全装修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全装修住宅销售的成品房房价中应分别注明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开发企业要坚持微利原则,合理控制装修成本,降低装修价格,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开发企业应采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将装修的标准和选用的主要部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以及装修费用等予以明确。

  (二)开发企业建设全装修住宅,必须建造全装修样板房,并将主要工序制作成工法展示,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全装修住宅交房时的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开发商将90%房屋交付购房者前不得拆除。

  (三)开发企业对全装修住宅装修质量,认真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要求全装修住宅工程中装饰装修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凡在保修期内因设计、施工或装修材料及部品等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保修范围,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保修期自全装修住宅交房之日起计算。

  (四)市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与全装修住宅相对应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规范全装修住宅的销售行为。同时,应在房屋预售审批、资质升级、资质年检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

  五、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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