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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教高〔20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委会,顺德区教育局、招委会,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了《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高教处联系。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2年1月6日

  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以下简称“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对口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
  三、组织实施
  试点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报省教育厅审批,经批准后实施。转段选拔考核一般放在中职学段第四、五学期,具体时间由中、高职对口院校协商确定,其中,专业技能考核不得早于第五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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