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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我省将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确权发证工作任务,全省林权证发证率要达到90%以上。现就做好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确权发证工作进度

  (一)认清当前林改工作的形势。我省林改工作从2007年开始以来,虽然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我省林改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首先,我省林改工作开始时间属于中间偏早省份,我省林地面积属于中等偏少省份,但林改工作进度目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其次我省当前的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市林改工作进入到最后攻坚阶段,而有的县市明晰产权任务还未完成;三是一些地方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认识和质量问题,影响到深化改革工作的开展,需要抓紧研究解决。

  (二)按进度要求积极推进林改工作。根据全省林改工作进度,提出以下要求:林改面积50万亩以下的县(市、区),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任务,做好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报告;50--100万亩的县(市、区),8月底前完成任务; 9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任务。从第三季度开始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确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目前没有完成明晰产权工作的地方,要根据任务量,合理安排时间,细化责任分工,强力组织推进。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把林改当做当前的重点工作,要倒排工期,制定进度时间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正在进行登记发证工作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林权申请登记、发证的规定程序认真审核有关资料,进行公示、按时发证,并严格按要求进行输机、打印。

  (三)切实搞好检查验收。林改确权发证工作的检查验收采取县级自查、省和省辖市联合核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的对象是有林改任务的所有县(市、区)。核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区均分到户率分别不低于80%、70%和60%;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5%;权证发(换)证率不低于90%;勘界准确率不低于95%;登记合格率不低于95%;纠纷调处率不低于90%;档案达标率不低于95%;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

  县级自查要结合林改“回头看”工作,按照《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对全县所有乡村的林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合格后向省辖市和省上报县级自查报告、县级林改工作总结、请求验收申请,省辖市和省林改办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申请县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向县级人民政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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