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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1号文件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1.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以“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内容,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年内新建160万亩高标准农田。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启动新一轮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确保新增耕地12万亩。继续实施沃土工程,完善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腐熟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探索商品有机肥推广补贴机制,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
  22.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加快中小农机的推广和应用。大力推行水稻生产机械化,重点突破机插秧水平低的瓶颈。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23.巩固和发展生态建设成果。把鄱阳湖区建成全国最大的生态农业、绿色农业、低碳农业示范区。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实施通道绿化精品工程,加强赣江、东江源区生态屏障建设,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切实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大型养殖场的粪污综合治理。开展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和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建设。加大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力争在鄱阳湖湿地、赣江源头地区生态补偿上取得新突破。
  六、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农村民生改善力度
  24.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抓好南昌市、新余市和共青城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试点,适当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实施好国家批准的南昌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改革试验,以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先导区为切入点,推进工业企业向规划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或新型社区集中,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服务均等化。
  25.扎实推进新农村村点建设。按照“村点规模不减、补助标准不变、工作要求不降、操作办法依旧、建设模式创新”的要求,选择9000个左右自然村点开展村庄整治。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依靠能人带动,大力发展以一村一品为基础的特色产业,形成一大批一村一品专业村。坚持把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整治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攻方向,抓好村镇规划布局,加大村镇改造力度,提高农村民居的设计和建设水平,把农村新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区、秀美村庄。
  26.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新选择2万个左右村点、200个左右农村集镇,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充分发挥农(居)户、保洁员、村(居)民理事会的主体作用,严格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操作标准,突出抓好垃圾分拣分类工作。加快农村垃圾回收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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