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以服务“三农”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全省农业科技资源,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加强省内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大联合、大协作,大力推进产学研、农科教协同创新。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
13.改善科技创新条件。根据农业科研机构的性质和特点,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农业科研机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快推动省农科院试验基地、新办公区、生活区的改造和建设。大力推进水稻国家工程实验室(南昌)和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加强省际、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
14.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建立区域性种子示范推广基地。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水稻等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完善省、市两级种子储备制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四、提升农技推广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建设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15.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继续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岗位责任,全面实行人员聘用、竞争上岗制度,稳定农技推广服务人员队伍。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建设,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创新农技推广方式,开展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的“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